根據《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》第四章第十四條規定:“私募基金管理人、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,不得通過報刊、電臺、電視、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、報告會、分析會和布告、傳單、手機短信、微信、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,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?!?/p>
錢景謹遵《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》之規定,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資者宣傳推介相關私募投資基金產品。
閣下如有意進行私募投資基金投資且滿足《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》關于"合規投資者"標準之規定,即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,投資于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于100萬元,且個人金融類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。
本網站產品主要為私募產品,僅向合資投資者進行推介,確認成為合作投資者。
我已閱讀并接受此認定書
2019 年約三成信托公司收罰單…[ 詳情 ]
2020年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前瞻:易會滿資本“深改”路線如何落地?…[ 詳情 ]
中國慈善聯合會發布《2019年中國慈善信托發展報告》…[ 詳情 ]
銀行保險業服務實體能力進一步提升…[ 詳情 ]
中國信登系統數據顯示2019年信托業降通道穩經營趨勢不變…[ 詳情 ]
信托業2019:在陣痛中尋找轉型方向…[ 詳情 ]
信托業洗牌進行時 金融類信托成行業新風口…[ 詳情 ]
2020年房地產信托規模將收縮…[ 詳情 ]